修建圍墻起糾紛 鄰里打架傷感情
作者:劉光亮 王芳 發布時間:2010-11-26 瀏覽次數:687
因自家修建的圍墻被鄰居推倒,盛怒之下找其理論,最終控制不住自己情緒將鄰居打傷,不僅要賠償醫藥費等損失,還要面臨法律的懲罰。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鄰里之間故意傷害案件。
2010年春節之后,王某沒有和往年一樣外出打工,而是置辦了一些建筑材料準備把自家門前的一塊空地包上一個院子。一來可以防盜,二來家門口也變得美觀。誰承想正是由于這個圍墻惹來了一場禍端。在修建圍墻的過程中,王某與鄰居呂某發生了激烈的爭執,由于王某家新建的圍墻較高擋住了鄰居呂某的陽光,呂某遂上前進行阻止。由于王某人多勢眾,呂某的勸阻沒有達到什么效果,但呂某并沒有就此罷休,而是趁著夜色將王某剛剛砌好的圍墻推倒。等到第二天早上,王某發現后,立即到呂某住處,踹開其家門,與呂某等人發生爭執,繼而相互揪打。期間,王某用拳頭擊打呂某面部,致其右眼外傷、鼻骨粉碎性骨折。經句容市公安局法醫鑒定,呂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傷。
2010年11月,經法官審理認為,王某因瑣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由于案發后王某自愿認罪,積極賠償呂某醫藥費等經濟損失共計20000萬余元,于是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