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虛假合同轉移財產 拒不執行判決受到刑罰
作者:馬遠東 發布時間:2010-11-26 瀏覽次數:644
自古至今,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就是有些人,為了逃避債務極盡耍賴之手段。本文中的張甲、張乙就是這樣。二人分別擔任村支書和村主任,為了幫助村委會逃避債務,通過訂立虛假合同處理村里的財產,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法院審理查明:張丙訴睢寧縣官山鎮張集村村民委員會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睢寧縣人民法院于
法院認為,張甲、張乙故意隱藏財產致使判決無法執行,情節嚴重,均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鑒于張乙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