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吳江法院審結了一起職務侵占案件。胡志、吳偉等多人利用職務之便,竊取電子廠六萬余元產品原料,被判處兩年兩個月至兩年五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今年六月初的一天,小青年胡志正在上班,想著入不敷出的工資,實在是發愁。盯著倉庫里的一堆塑料粒子原料發了半天呆,突然靈機一動:“眼前不就是撈錢的機會么。”自己管著這么大的倉庫,把倉庫里的原料賣了錢不就來了。于是胡志開始計劃起來,但是苦于沒有運輸工具,只好作罷。幾天后胡志在廠里的卸貨碼頭工作時,看到另外一個電子廠的人在卸貨,就過去跟他套近乎,一來二往地就了解到這裝貨的大貨車是這個司機工作的電子廠的。這樣不就可以趁兩家公司裝貨期間將倉庫里的原料偷運出去,想到這里,胡志心里樂開了花。于是胡志就跟司機商量兩個人合作,將倉庫里的原料偷出去賣掉,兩個人平分也能拿到不少錢呢。司機張青膽小,雖然想著有一筆錢可以進自己的口袋,但還是沒同意胡志的建議。

 

后來胡志幾次三番的打電話給張青,希望他能幫忙。張青在金錢的誘惑下動心了,同意幫胡志去電子廠運貨。可是這時單位已經讓張青改開小車了,沒有大貨車怎么辦呢,這么好的賺錢的機會可不能浪費啊。于是張青打電話找到了同一個廠里的司機小東和阿力。小東和阿力思考再三后也同意幫忙。于是一行人就在七月的一天晚上行動了。

 

717晚,胡志聯系到了倉庫的叉車員吳偉,要他幫忙把貨從倉庫叉到貨車上。事后給1000元的報酬。當這一行人以為自己的計劃神不知鬼不覺的已經成功的時候,所有的事情都沒逃過監控系統。就在裝著貨的車子開出廠門的同時,當地派出所接到了廠方保衛部門的報警電話,所有犯罪嫌疑人盡數落網。(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