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妻離家八年無音信 癡心夫苦等無果訴離婚
作者:梅小薪 周大韋 發布時間:2010-11-23 瀏覽次數:686
妻子荻某偷偷離家出走,留下年僅3歲的兒子。丈夫張某苦等8年后,依然不見妻子蹤影。今年6月,萬般無奈的張某,訴至法院要求與荻某離婚。近日,東臺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準予張某與荻某離婚。
8年前,家住農村的張某心里著了急,因為他的很多同齡人早已為人父、為人母,而他卻毫無動靜。其實,他在當地也談過幾次,均因女方嫌其家境貧寒不愿嫁給他。
張某的心里煩躁極了。不過,天無絕人之路。有一次,張某偶然聽別人提起,到外地只要花幾千元就能討上媳婦。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張某動了心思。1998年1月,張某經人介紹去了青海西寧,與當地農村姑娘荻某相識。相處僅10多天,荻某就同意與張某的婚事。張某大方給付了女方家禮金7000元,隨后荻某隨張某回了東臺老家。同居一段時間后,兩人于同年9月辦理了結婚登記。
婚后不久,荻某產下一子。這可樂壞了張某一家子,張某對妻子更是疼愛有加。平時,吃的穿的都想要給她最好的,只要她在家帶帶孩子,田里的農活從不讓她插手。這樣的生活大約持續了3年多。其間,荻某曾表示,在此生活有些不習慣想回娘家。心疼妻子的張某理解妻子的思鄉之情,還陪荻某回了兩趟娘家。
在家陪老婆、孩子固然溫馨、快樂,但由于家里除了幾畝地再無其他收入來源,要想生活得更好,還要外出打工才能賺更多的鈔票。于是,2002年11月份,張某孤身一人南下打工。
2002年4月,張某外出打工未滿半年,狄某就悄悄將衣服收拾好,將3歲孩子送到親戚家,說她離家出去有事。結果,這一走就是8年。聽說妻子出走,張某火速趕回尋找。他的足跡踏過很多省份,尋人啟事貼遍街頭巷尾,但狄某就像從人間蒸發了一樣,沒有辦法找到任何線索。
經多方尋找,荻某仍杳無音信。今年6月,苦等8年的張某訴至法院,認為被告荻某不念夫妻之情和母子之情,擅自離家出走長達8年之久,夫妻感情早已不復存在,遂要求要求與荻某解除婚姻關系。
法院依法經缺席審理后認為,張某與荻某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共同生活時間較短。因荻某在張某處生活不習慣,致夫妻關系不睦,現被告荻某離家出走已8年,夫妻關系名存實亡,應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現張某要求與被告荻某離婚,依法應予支持。關于原、被告所生子女的撫養問題,因被告下落不明,雙方所生子以隨原告生活為宜。遂作出前述判決。(當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