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5歲的張強不懂珍惜現在幸福的生活,卻經不住誘惑走上了吸毒之路,自己傾家蕩產不說,還害了他人。近日,句容法院因張強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04月至6月間,張強為了“以販養吸”,從他人處購得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后在該市華陽鎮、經濟技術開發區、后白鎮等地,先后十余次次向他人販賣,數量共計10.34,得贓款3800元。20106月,張強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警察當場從其身上扣押甲基苯丙胺6.54

 

201011月,經法官審理認為,張強明知甲基苯丙胺系毒品而予以販賣,販賣數量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鑒于張強歸案后能協助公安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屬有立功表現,依法可減輕處罰。于是依法做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