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市組織淫穢表演被判刑
作者:趙修文 吳楠 發布時間:2010-11-22 瀏覽次數:597
打著歌舞團的旗號,在魔術、雜技、舞蹈、唱歌的背后,卻是在組織多人進行淫穢表演。近日,豐縣法院審理了一起組織淫穢表演案,依法判處被告人陳靜,喬良拘役各四個月,并處罰金各三千元。
豐縣某鎮農貿市場內有一歌舞團大棚,其內經常進行唱歌、魔術、雜技、跳舞等表演,雖收取門票,但據說由于其表演十分精彩,進進出出的人員仍絡繹不絕。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靜、喬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組織他人進行淫穢表演,其行為已構成組織淫穢表演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鑒于被告人陳靜、喬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較小,且認罪態度較好,均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遂做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