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小伙張強最近纏上了一樁官司,因為為前女友擔保借款,到期沒有還款,銀行將自己告上了法院。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借款糾紛案件。

 

20094月,性格內向的張強在朋友的的介紹下認識了小麗。小麗不僅長的漂亮,人而且還能說會道,是張強心目中的理想對象。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后,小麗很快成為了張強女朋友。6月的一天晚上,小麗從銀行帶回家一份借款50000元的合同,要求張強在上面簽個字,說是做個擔保做點小生意,為將來打算一下。被熱戀沖昏頭腦的張強對小麗的話言聽計從,不敢有半點違抗的意思,立馬簽上了自己的姓名。長期交往后,張強發現小麗經常接到陌生男子的電話,而且一聊就是半個多小時,張強問小麗是什么人時,總是被小麗以各種各樣的理由搪塞過去。在經過調查后,張強發現小麗在同時跟幾個男人交朋友。一氣之下,張強與小麗斷絕了往來,而擔保的事情也被拋在了腦后。直到今年7月中旬的一天,張強收到了法院的傳票才想起了這檔子事。

 

201011月,張強到場參加訴訟,小麗未到場參加訴訟。經法院審理認為,銀行與兩人之間的借款行為合法有效。小麗應歸還銀行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張強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