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夜色無人防備三蟊賊駕車偷狗
作者:袁鵬 發(fā)布時間:2010-11-17 瀏覽次數(shù):597
賺錢也要走正道,不能因為怕苦、怕累就去想歪點子,動壞心思。近日豐縣法院審理了一起夜間偷狗案,被告人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被告人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被告人李某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劉某、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盜竊罪,應(yīng)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被告人劉某、李某主動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為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根據(jù)被告人劉某、李某的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xiàn),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可以宣告緩刑。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