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退休老人,因為輕信社會上的投資公司,在高利率的誘惑下貿然拿出自己的“養老錢”做投資,結果非但沒有獲得預想中的高額回報,還險些連本金都拿不回來。

 

朱老伯退休前是某國企的職工,今年已經72歲了,退休多年,在家養養花草,抱抱孫子,本來日子過得挺悠閑的,可是自己兒子媳婦工作不是很理想,過日子雖然不成問題,但難免為了小孩大筆的教育開銷犯愁,朱老伯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偶然的一次機會,朱老伯聽熟人說如今錢存在銀行還不如借給一些投資公司做投資劃算,回報速度快收益高。朱老伯一聽就心動了,幾番輾轉之下,托朋友聯系了投資公司,表示愿意投資,希望幫他物色投資項目。

 

沒過幾天,投資公司就告訴朱老伯,有一個做工程的楊姓大老板,由于項目很大缺少流動資金,需要借錢,借款期限三個月,總額四十五萬元,回報相當高,年利率大約在24%左右。朱老伯一聽相當激動,這可是銀行利率的好幾倍啊!可接著又為難了,朱老伯原來的單位是個國企,雖然福利待遇不錯,但是畢竟都是老早的事了,現在退休了,手上也沒多少現金,大約能湊個二十二萬左右,但是跟需求的款項相差太大。朱老伯把困難告訴了投資公司,投資公司表示,可以另外聯系一個投資人跟朱老伯合資,而公司后來找的合資人,正是計阿姨。

 

計阿姨原來在學校工作,58歲,剛退休沒幾年,最近兒子要結婚,大筆的開銷讓計阿姨一家著急上火。于是找到了投資公司,希望能在短期內籌一筆錢急用。經過協商,朱老伯同意跟計阿姨一同投資,由朱老伯,計阿姨和借款的楊老板直接協議借款。這時朱老伯和計阿姨提了個要求,希望能由楊老板提供一個擔保,由于楊老板急需用錢,思考再三便找到了朋友于金明、居國芳夫婦做中間人,由于金明、居國芳與兩位老人分別簽訂借款抵押合同,并用他們名下的兩套房產作為抵押,并在有關部門做了抵押登記。另外,為了分清三方的權利義務,還另簽了一份協議釋明三方權責,兩位老人這才放心地將錢借給了楊老板,畢竟這可是兩位老人多年積攢的養老本錢啊!

 

三個月很快就過去了,可兩位老人除了在頭兩個月收到了約定的利息,之后就再也沒有收到過錢。這下朱老伯跟計阿姨可急壞了,打電話,不是忙音就是關機;找投資公司,可投資公司明確表示,當時只負責聯系,合同是你們雙方自己簽的,接下來的事情人家投資公司根本就不管。兩位老人著急之余,多次上門催討,可楊老板終日在外根本找不到人,而于金明,居國芳則表示,當初說好他們負責提供抵押房產,至于付款應該是楊老板的責任。經過幾個月的催討,筋疲力盡的兩位老人無奈之下只得將簽署抵押合同的于金明和居國芳訴至法院。

 

法庭上,楊老板表示由于臨近年底,資金緊張,實在沒有錢可以歸還。考慮到兩位老人的實際利益,在承辦法官多次調解之下,楊老板和于、居夫婦終于確定了還款期限,雙方達成了一致的調解協議:楊老板欠兩位老人的欠款,在半年之內分兩筆付清,如果逾期未能按期履行的,兩位老人可就余款一并向三名被告申請執行。

 

雖然不能立即拿到錢,但是朱老伯和計阿姨好歹放下了心。可好景不長,第一期付款的日子馬上就到了,朱老伯和計阿姨隔三差五就去銀行查賬,可銀行卡上始終空空如也,再打三名被告的電話,這三個人如同人間蒸發,好像突然消失了一樣。兩位老人的心一下子涼了,這幾個人,不會真的就找不到了吧!那自己的血汗錢該怎么辦呀?沒想到一把年紀了,竟然還碰到這么一幫老賴們。

 

無奈之下,兩位老人又來到了法院,向法院提起了執行申請。法院經過多方調查發現,被執行人有幾個比較隱蔽的賬戶上是有錢的,根據查證,最終執行人員分兩次扣劃了50余萬元,并通知了被執行人。這些老賴們在得知自己銀行賬戶里的錢都被法院扣劃之后,這才慌了神。經過之后的溝通做工作,三名被執行人主動償還了之前欠朱老伯和計阿姨的錢。

 

朱老伯和計阿姨在拿到錢的那一刻,心情頗有點激動,回想這幾個月的經歷,朱老伯說最開始知道要不回錢來時,急得差點心臟病都犯了。計阿姨也表示,要是這些本金拿不回來,真不知日子該怎么過,當初要不是貪圖一點小利,也不至于有今天這樣的結果。

 

不過,朱老伯和計阿姨還算是幸運的,至少當初出借錢款時他們想到了要對方提供擔保或者抵押。據承辦法官介紹,現在社會上一些不法的、沒有資質的投資公司,甚至專門針對一些退休老人進行詐騙,拿到錢后便人去樓空,使得一些老年投資者血本無歸。如今很多老年人手中多多少少會留一部分養老金,對于一些以高額回報誘騙上當的現金,希望各位老年人多留一個心眼,盡量通過正軌投資渠道進行投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