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法院樂余法庭緊貼農村實際情況和百姓司法需求,大力開展審務進鄉村活動,在我市南豐鎮永聯村成立了全省首家“駐村法官工作室”,實現了人民法庭參與農村社會管理的嶄新嘗試,取得了明顯成效。一年多來,該村無一起非正常訴訟案件,無一次越級上訪事件發生。“駐村法官工作室”深受基層組織和基層群眾的歡迎,并得到了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政法委領導的充分肯定。

 

提供及時免費的法律咨詢。該庭派出法官每周二、四駐村工作,接待來信來訪群眾,解答村民的法律疑惑,幫助其解決法律問題、維護合法權益。共計為1250人次提供法律咨詢,舉辦法制講座5次。今年2月,該庭與南豐鎮聯合舉辦擁抱法治陽光暨送法下鄉活動,駐村法官現場接受群眾法律咨詢并贈送法律書籍。4月,駐村法官為永鋼集團財務人員系統講解了企業財務的風險防范和預防對策法律問題,幫助基層提高防范風險的能力。

 

強化農村糾紛的訴前調解。對法律關系基本清楚、當事人爭議不大、法律責任比較明確的民事糾紛,駐村法官可在得知糾紛情況后進行訴前調解,或引導當事人優先選擇人民調解等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解決矛盾和糾紛,力求訴前止爭。在調解過程中,加強人民法庭與基層司法所、村委、社區的聯動,以立體化調解構建社會大和諧。“駐村法官工作室”成立一年來,已經通過源頭疏導工作訴前調處了152起民間糾紛,切實方便了農村百姓。

 

保障村級經濟的穩健發展。今年5月,駐村法官成功促成永聯園林公司與誠信園藝公司間就一買賣合同糾紛達成和解。江蘇永聯園林工程有限公司是永聯村一家骨干企業,該公司與張家港誠信園藝有限公司共同投資、合作承包泰州市一公路的綠化工程,截至2009年,尚有185萬元的工程款未能收回,駐村法官在接到咨詢后給予了必要的訴訟指導,并在受理該案后立即趕赴多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和查找債務人,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首期100萬元巨款在半個月內順利回籠,其余義務也按期獲得履行,從而為村級經濟的穩健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開展涉農糾紛的巡回審判。人民法庭接觸的當事人法律意識不強,素質不高,法庭審理案件的過程,既是法律解釋、法律適用的過程,也是向人民群眾宣傳法律規范內容、法律精神和法律理念的有效載體。“駐村法官工作室”也是固定的巡回審判點。今年4月,駐村法官在永聯村巡回審理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原告盛某在交通事故中受傷并構成十級傷殘,因肇事車輛未向保險公司投保,就損害的賠償雙方爭議較大,駐村法官的公開開庭使旁聽的村民對車輛投保和損害賠償等知識有了直觀生動的認識和理解,該糾紛經過法官的調解,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健全矛盾糾紛的預防機制。駐村法官對轄區的各類矛盾糾紛掌握了第一手的信息,針對案件審理和執行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的矛盾糾紛,可以主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工作,推動基層完善管理體系,促進健全與基層組織的矛盾糾紛預防、發現、調處、穩控等聯動機制,及時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對審判中發現的不規范行政行為和社會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建議3次,及時警示督促改進社會管理工作,促進社會管理的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