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大事非兒戲 尚未相知莫牽手
作者:程庭剛 楊水芳 發布時間:2010-11-12 瀏覽次數:616
近日,射陽法院審結一起80后離婚糾紛。雖然,案件最終以調節結案,但個中情由,令筆者難以釋懷。
原告路某(男)與被告王某(女)系射陽縣本地人,兩人早在四年前就經人介紹相識,之后不到半年就牽手邁入婚姻生活?,F年27歲的原告今年十月份具狀訴至法院,要求與被告離婚,理由是被告常年呆在娘家,婚姻關系名存實亡,請求法院判令雙方離婚并由原告撫養剛滿4歲的女兒,被告貼補撫育費用。
被告王某辯稱:原告在家庭生活中什么事都聽其父母的,我們吵架時原告父母還打罵我;原告在經濟上也沒有足夠的能力養家糊口。我沒有老是呆在娘家,是原告家實在呆不下去了。我與原告舉行農村婚禮時只有19歲,第二年才補領結婚證。我們互相不了解,性格不和,婚后老是吵架。
法庭之上,原、被告就小孩撫養問題,日常生活開支以及走親訪友問題爭吵不休。庭審結束前,承辦法官心平氣和地為雙方做調解工作,但雙方言辭激烈,互不忍讓,難以勸和。
庭審結束后不久,原、被告找到承辦法官說他們已經自愿達成一致調解離婚意見,要求法院出具調解書并當場在離婚調解協議上簽字。事后,雙方平靜地離開了法庭。
婚姻大事,絕非兒戲,在尚未相互了解的情形下,草率結婚,不懂得相互包容,姻緣難續,必然會留下一段難以忘卻的心路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