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漣水法院順利強制執行一起排除妨礙案件。至此,一起因被執行人強占集體土地,在用于農業灌溉的毛渠邊種植樹木,進而影響周邊村民農業生產灌溉引發的信訪糾紛案件圓滿解決。漣水法院精心組織的這次強制執行工作,嚴厲打擊了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決且態度蠻橫無理的囂張氣焰,妥善地解決了當地群眾的矛盾糾紛,有效地維護了司法權威,受到了當地群眾的一致好評。
被執行人張某系漣水縣淺集辦事處農民,其房屋西側有一條集體所有供沿渠農戶灌溉的南北走向毛渠,為了增加家庭收入,張某在與自己承包地毗鄰的原告毛渠附近栽植了一排樹木,給毛渠供水造成了一定影響,并導致其他農戶不滿,漣水縣淺集辦事處為此曾作出處理,原告村委會也據此向被告張某下達了清障通知書,但被告拒不履行,原告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清除樹木。漣水法院立案審理后判決被告清除其所有的生長在原告所有的毛渠堆上的所有樹木。被告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于淮安中院,淮安中院審理后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2009年8月31日,根據申請執行人的請求,漣水法院立案執行。9月7日該案承辦法官與被執行人張某談話,限10日內自行清除障礙物,逾期將強制執行,并釋明強制執行后果,張某當時表態回家與村委會協商解決。然被執行人張某后又以各種理由拒不清除毛渠邊樹木,導致本村村民何某(系厲害關系人)不斷信訪、上訪。2010年8月24日,因被執行人張某夫妻長期在外打工,去向不明,該案承辦法官與被執行人父母談話,釋明法律關系并張貼公告,限期自覺履行,逾期將強制執行。經多次做張某父母工作無效,并揚言以死相拼,不讓鋸樹。
為了維護司法權威,確保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損害,漣水法院制定了具體強制執行實施方案,并向縣委領導作了匯報。11月8日下午,漣水法院專門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考慮到被執行人父母都已近七旬,并揚言如強制執行,將以死相拼和本家族親友有可能鬧事的實際情況,共抽調干警20余人。由該院黨組書記、代院長張強親任組長,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劉如清同志任副組長,聯合鄉鎮領導、公安、司法、醫院等部門共計15余人,出動警車5輛,救護車1輛共同參與強制執行。9日上午,按照原先預定方案,全體參加強制執行人員到達現場并開始對毛渠邊樹木進行砍伐。在強制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張某的父母及哥哥情緒一度非常激動,且阻止工作人員砍樹,經多次勸說無果后,決定對被執行人張某哥哥實施司法拘留。張某母親見其大兒子被司法拘留,找來農藥在干警面前欲喝藥自殺,被干警及時制止,并奪下農藥。在強大的政策攻勢下,張某全家終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并寫下書面保證,表示不再干擾法院強制執行。至此,一起在當地影響惡劣的排除妨礙案件順利結案,周邊村民無不拍手稱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