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金壇某服裝廠打工的外籍青年李某和王某,原是安徽老鄉,因打牌過程中發生爭執,并進而發生打斗,打斗中,李某一時沖動,持剪刀捅死了安徽老鄉。近日,金壇法院審結了這一故意傷害案件。

 

2010616,李某與王某在打牌過程中發生口角,后王某揚言要打李某。同年618日中午1130分許,王某手持打氣筒到李某的宿舍內對李某進行質問,二人發生爭吵。在爭吵過程中,王某用手卡住李某的脖子并將李某頂至宿舍窗臺邊,被同事王某某、張某某拉開。被告人李某遂拿起事先藏在床鋪里的剪刀,沖向王某朝王某胸背部捅了三刀,剪刀被在場的同事奪下后逃離了現場。被害人王某因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打牌時,王某講了我和我女朋友兩人很難聽的話,我后來把這句話告訴了我的女朋友,讓她不要理王某,因為這個人已經結婚了還一直騷擾我的女朋友,她就發短信問王某那句話是不是他說的,王某認為我說他的壞話就來找我打架,他掐我脖子,還要用打氣筒打我,我當時比較氣,很火,就想用剪刀捅他一下”。庭審中,李某道出了整個事件的原委。

 

金壇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李某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本案中,被害人王某對本案的發生有一定的過錯,依法可對被告人李某酌情從輕處罰。根據本案的具體情節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現,最后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