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法院妥善處理一起物業糾紛促社區和諧
作者:史偉中 發布時間:2010-11-11 瀏覽次數:633
日前,宜興法院妥善處理了一起矛盾激化、涉及面廣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受到業主和物業公司的一致好評,促進了社區的和諧。
宜興某物業公司由于向業主張某收繳物業費遭拒絕,而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向張某送達相關材料。同時,了解到了一些基本情況。原來,張某系宜興市消費者協會的一名工作人員,維權意識較強,對所住小區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服務內容等都不滿意,對物業費的計算方法、標準也不認可。在今年“3.15”期間,還曾在小區內授課《科學消費,依法維權》,為此,雙方對立情緒很大。知道自己被物業公司告上法庭后,被告張某多次來到法院,向承辦法官反映物業公司服務上的不足,并提供了相關的證據。
開庭當日,被告張某如期到庭,同時也來了一大幫小區的業主和業委會的成員,他們準備旁聽此案的庭審。但到了開庭時間,原告物業公司卻未到庭,法官耐心等了1個小時,仍未見公司來人參加開庭。按照法律規定,原告不到庭完全可以按照撤訴來處理。但承辦法官并沒有就案辦案,而是站在當事人的立場,本著為當事人化解矛盾的理念,與原告取得了聯系,并說服物業公司的經理來法院協商此事。雙方當事人感動于法官認真負責的辦案態度,提出愿意放下情緒,合理解決糾紛。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在庭外達成和解,就物業費、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等內容上達成一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