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裝修的浴室開始營業賺錢,可是沒想到等來的是房主因為房子拆遷要求搬離的消息。因為補償沒能達成一致,近日,承租人老王將房主告上了句容法院。

 

經法院審理查明:四十多歲的老王是個生意人。20097月,老王看中了位于華陽鎮市郊的一處房子,于是決定將其租下來,等到天冷的時候開個浴室。老王說干就干,當場簽訂了一份《租房合同》,租期自20097152012715。老王接手房屋后進行了部分裝修,并實際進行了浴室營業。2010312,句容市華陽鎮人民政府拆遷安置辦公室向房主下達了《房屋拆遷通知》,老王所承租經營的浴室被列入拆遷范圍。20104月房主將政府拆遷通知口頭告知了原告,要求原告于20106月底前般出所承租的房屋。老王認為自己因裝修所投入的資金無法收回,造成了經濟損失,要求被告給予適當的補償,雙方就此未能協商一致。老王于今年8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房主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00元。

 

201010月底,句容法院審理了此案。經法官調解,雙方同意解除所簽協議,并由房主補償老王浴室裝修費用人民幣20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