猖狂制假販假 終究難逃法網
作者:泗陽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0-11-10 瀏覽次數:594
假印!假證!假票!如今,造假者猖狂的制假造假行為已經嚴重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和管理秩序,近日,一伙制假販假者遭到了法律的嚴懲。
2009年,王東等人到泗陽境內從事辦理假證、假印、假發票,偽造居民身份證等違法犯罪活動。其中,王東主要負責聯系辦理假證件、印章、出售假發票等業務以及偽造假證件、印章、婦檢證明等工作。在王東的安排下,林貴從2009年年初在泗陽縣城散發辦各種假證、印章及出售假發票等業務聯系方式的名片;陳兵從2009年4月負責收取辦理假證人員的辦證信息及將辦好的相關證件送給辦證人員并收取費用等工作。
2009年10月至11月,有多位買主通過林貴散發的小廣告或名片聯系王東,分別要求以100元的價格購買公司、學校的印章以及以300元的價格購買兩本面值為200元、份數為100份的定額發票、以200元的價格購買兩本定額發票、以200元的價格辦理一本假房產證、以100元的價格辦一本假的駕駛證和以400元的價格辦理三張居民身份證。辦理假證等所需資料由陳兵前去與買主接洽并收取,王東則按照要求將相關假章、假發票、假證等制好后,交由陳兵轉交給買主并收取約定的費用。
泗陽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東、陳兵、林貴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偽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偽造居民身份證,危害稅收征收管理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分別判處拘役七個月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并處罰金。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交國庫,贓物予以沒收。(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