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校是不少年輕人向往的地方,可上軍校也成了一些騙子的誘餌。119,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子,曹某、陳某兩被告唱雙簧以上軍校為誘餌詐騙,結果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曹某家住通州區三余鎮,其姐夫在武警總部工作。20088月,與曹某相識的女士為了讓兒子上軍校找到曹某,請曹某托其姐夫幫忙,曹某一口答應。隨后兩人來到北京,財迷心竅的曹某為了騙取錢財,請陳某冒充其姐夫與女士見面。陳某謊稱能為李女士的兒子上軍校提供幫助。其間,陳某提出需要花錢打理打理,于是曹某假裝交給陳某一張銀行卡讓其使用。回到通州幾天后,曹某謊稱事情已經辦妥,女士信以為真,便隨曹某來到銀行,轉匯人民幣128000元到曹某的銀行卡上。辦理匯款后,曹某還假裝打電話給陳某,讓陳某繼續冒充其姐夫與女士通話。詐騙得手后,曹某將其中部分贓款用來揮霍。而這邊李女士望眼欲穿,就是沒盼來兒子的錄取通知書,一次次詢問得到的答復都是“被石家莊軍校錄取了,再等等。”9月下旬,眼看其他孩子都在學校上課了,心存疑惑的女士想曹某的父母要來其姐夫的聯系方式,打電話過去,結果,真姐夫完全不知情這種違法的事我不可能辦,而且也辦不了啊!

 

通州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曹某,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曹某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50000元;判處陳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000元;責令曹某、陳某退還被害人所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