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住房南面,一幢商品房大廈拔地而起,使自己的臥室采光和通風受到很大影響。近日,房主張某在多次與該商品房開發商協商解決糾紛未果的情況下,起訴到如東縣人民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某開發公司賠償損失5萬元。

 

如東法院審理認為,某開發公司在張某住房采光面一側建商業用房,其距張某住房臥室相距3,致使張某住房20平方米臥室采光受到很大影響,其通風也受到一定的影響,降低了張某家人的生活質量,某開發商的行為已構成民事侵權,依法應對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由某開發商一次性賠償張某3萬元。張某拿著某開發公司賠償的3萬元,臉上露出滿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