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發財不走正路 組織傳銷終飲苦酒
作者:袁鵬 發布時間:2010-11-09 瀏覽次數:598
人人都會有發財夢,但動歪腦筋,想壞心思,偏離正道去牟取利益,卻是為法律所不允許的。近日,豐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傳銷案件,被告人王某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五千元,同時追繳其非法所得并上繳國庫。
2007年7月份,被告人王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河南省汝州市加入香港九龍科技有限公司的傳銷活動,并于2008年5月至12月間轉至江蘇省豐縣,以推銷香港九龍科技有限公司“康貝美”化妝品為名,采取層層發展下線,并從中抽取提成等手段,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被告人王某共發展下線201人,涉案金額高達58.29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違反國家規定,組織、領導非法傳銷活動,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其非法所得應當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因其自愿認罪,可依法酌情予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