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輕人網吧內撞出“火花” 持刀傷人獲緩刑
作者:劉光亮 魯永雋 發布時間:2010-11-08 瀏覽次數:696
由于網吧地方狹小,身體碰撞也在所難免。可是被撞人者卻不依不饒,將撞人者摁倒在地,眼見自己吃虧,撞人者將一把水果刀捅向了對方,結果一個受重傷,一個被判刑。近日,句容法院審理這起故意傷害案件。
經法院審理查明:
2010年10月底,經法官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因瑣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予以懲處。考慮到王某犯罪后能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為系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鑒于被告人劉寧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能自愿認罪,并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其行為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確有悔罪表現,于是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