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務工人員郭某偷竊他人銀行卡取錢被發現后主動退還,取保候審期間因為害怕被檢察院叫去做材料就出不來,接完檢察院電話后關機換卡,離開當地,被網上通緝。不久,郭某因為一次交通違章被警方抓獲歸案。近日,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郭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市民先生租住在鐘樓區永紅街道一處出租房內,今年519日下午,他的手機上突然收到一條提示短信:銀行卡上被取走2500元。先生趕緊打電話給妻子,妻子告訴她沒有取錢。銀行卡密碼只有自己和妻子知道,到底誰取了錢?先生想想不對勁就報了警。民警趕到后,和黃先生一起去銀行查看監控錄像發現,偷錢的是租住在先生隔壁的郭某。當天晚上12點多鐘,先生等到郭某回來,看了他一眼后馬上就確定偷錢的就是他。隨即他去樓下找了房東。經房東詢問,郭某很快承認了偷拿先生銀行卡取款2500元取錢的事情,并當場將所取款項全部退還先生。

 

先生的銀行卡為何會被別人知道?原來當天先生和妻子吵架,妻子要他的銀行卡和密碼。先生就將銀行卡用紙包好,并在紙上寫下一個六位數的密碼,等妻子回家來拿。隨后黃先生本人就出門離開了出租屋。

 

郭某當晚退還錢后,一個晚上都沒睡好,越想越害怕的他于第二天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原來,當日中午,郭某午休醒來后,到三樓陽臺上的水池洗臉,回房間時看到邊上房客的門半開著,郭某歪頭朝里發現沒人。郭某在一家洗車店上班,工資不高,而老家的父親最近身體不好看病需要錢。想到這些,腦子一熱,郭某就打算到房間里去看看有什么值錢的東西可以拿。因為害怕,進房間前郭某在陽臺上轉了幾圈。到房間后,郭某看到門邊放著一張桌子,桌子上放著一張白紙,里面包了什么。郭某打開后,發現里面有一張銀行卡,紙上則寫著六個數字。郭某心想六個數字可能是密碼,就拿了卡到銀行一試,竟然真的是密碼。郭某用這張卡取了2500元錢。取完錢,郭某又將卡放回原處。

 

因為投案自首,而且主動退還了欠款,郭某被取保候審。被取保候審后,郭某就沒再去原單位上班,因為覺得偷錢被人知道,沒臉在原地再住下去,他又搬到另外一處出租屋。今年6月份,鐘樓區檢察院打電話通知郭某,要求他去檢察院做材料。接到這個電話后,郭某心理惴惴不安。而一位朋友又告訴他,去檢察院做材料后就出不來了。抱著這些想法,郭某將手機關機沒有去檢察院,幾天后又回到老家。回到老家呆了一陣子覺得可能沒事了,郭某再次回到常州,同時更換了手機號碼。不料,725日下午,郭某騎摩托車因為沒有戴頭盔被交警攔下,結果被警方發現并抓獲。

 

近日,常州鐘樓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后認為,郭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判決郭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