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吵架以后書寫銀行卡密碼被盜
作者:賀曉梅 發布時間:2010-11-01 瀏覽次數:699
外來務工人員郭某偷竊他人銀行卡取錢被發現后主動退還,取保候審期間因為害怕“被檢察院叫去做材料就出不來”,接完檢察院電話后關機換卡,離開當地,被網上通緝。不久,郭某因為一次交通違章被警方抓獲歸案。近日,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郭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市民
郭某當晚退還錢后,一個晚上都沒睡好,越想越害怕的他于第二天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原來,當日中午,郭某午休醒來后,到三樓陽臺上的水池洗臉,回房間時看到邊上房客的門半開著,郭某歪頭朝里發現沒人。郭某在一家洗車店上班,工資不高,而老家的父親最近身體不好看病需要錢。想到這些,腦子一熱,郭某就打算到房間里去看看有什么值錢的東西可以拿。因為害怕,進房間前郭某在陽臺上轉了幾圈。到房間后,郭某看到門邊放著一張桌子,桌子上放著一張白紙,里面包了什么。郭某打開后,發現里面有一張銀行卡,紙上則寫著六個數字。郭某心想六個數字可能是密碼,就拿了卡到銀行一試,竟然真的是密碼。郭某用這張卡取了2500元錢。取完錢,郭某又將卡放回原處。
因為投案自首,而且主動退還了欠款,郭某被取保候審。被取保候審后,郭某就沒再去原單位上班,因為覺得偷錢被人知道,沒臉在原地再住下去,他又搬到另外一處出租屋。今年6月份,鐘樓區檢察院打電話通知郭某,要求他去檢察院做材料。接到這個電話后,郭某心理惴惴不安。而一位朋友又告訴他,去檢察院做材料后就出不來了。抱著這些想法,郭某將手機關機沒有去檢察院,幾天后又回到老家。回到老家呆了一陣子覺得可能沒事了,郭某再次回到常州,同時更換了手機號碼。不料,
近日,常州鐘樓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后認為,郭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判決郭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