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揚、郭琴二人是夫妻,生活在安徽一個小縣城,兩人都無業,李揚提出到經濟富裕的地區干一票掙點錢,這個提議得到了郭琴的支持,兩人分別找來朋友周靖和高梅“共商大事”,經過考慮,他們決定租一輛車往江浙方向開,找到下手的機會就動手盜竊,一旦得手就立刻離開那個城市,往下一個城市出發。為了作案,他們包下了個體駕駛員陳廣安的一輛奧迪車,并且雇傭陳廣安當他們的駕駛員,出發時高梅還抱來了自己的孩子,尚不足歲,需要抱在懷里,而沒想到的是,這個孩子也是他們行動的“道具”之一。

 

他們一路上策劃著作案目標、如何分工動手等等細節,,最后把地點選在了人流量大、商品價格高的大型商場,目標鎖定價格不菲的皮大衣,單件價格動輒上萬元,便宜些的也要數千元。

 

首先,他們來到鎮江某商場,陳廣安在車里等,其余四人下車進入商場,他們分工明確,李揚、周靖二人先進入皮衣柜臺佯裝挑選,并與營業員主動搭訕聊天、要求試穿,郭琴和懷抱嬰兒的高梅隨后進去,趁營業員不備之時快速拿下貨架上的皮衣,放入高梅的外套里,然后迅速離開,由于是冬天,高梅又懷抱嬰兒,完全沒有人懷疑她“大肚子”里的秘密,李揚、周靖在掩護郭琴、高梅離開后才停止與營業員搭話,然后離開,四人在車上會合。這第一次出手就分外的順利,他們成功竊得水貂皮大衣一件,價值一萬八千元。

 

嘗到了甜頭的幾人開始瘋狂作案,每次都是用相同的手段,卻屢屢得手,他們先后又在靖江、張家港、上海等多個城市流竄作案,打一槍換一個地方,頻繁轉移,因此一直未被抓獲。

 

三天后,他們來到蘇州,找到某大型商場,故伎重演,開始實施第八次盜竊。這次他們再次得手,竊得皮衣兩件,價值一萬余元。就在他們打算離開蘇州,“乘勝追擊”去下一個城市的時候,高梅提出退出這個團伙,其他人雖不同意,但也不能強留她,高梅帶走了當天竊得的兩件皮衣,就與其他人分開了。落了單的高梅,懷抱小孩,又提著兩件價格不菲的大衣,很快引起了蘇州警方的注意,在警方的盤問下,高梅說出了自己犯罪的事實,而其余四人也尚未逃離蘇州就被警方抓捕歸案,其他的贓物也在奧迪車的后備箱里被找到。

 

近日,滄浪法院對這一案件進行公開審理,經查明,五人共計盜竊皮衣十一件,價值七萬余元。除高梅另案處理外,法院依法判決李揚、周靖、郭琴、陳廣安犯盜竊罪,判處李揚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判處周靖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處郭琴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處陳廣安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