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熟人的電動車之后,轉手就賣掉
作者:金壇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0-11-01 瀏覽次數:647
“把你的電動車借給我去一下xx網吧”,金壇兩90后青年總是用這種方式“借”了熟人的電動車之后,轉手就賣給調劑行。金壇法院近日審結了這一合伙詐騙案件。
2010年5至6月一個月間,被告人尹某、陳某分工合作,通過一人謊稱借用電動自行車取物或接人,另一人隨后借機抽身走人的方式,先后在金壇某網吧和某中學等地,詐騙作案6起,騙得“盛揚”、“速派奇”等品牌電動自行車6輛,合計價值人民幣7550元。案發后,公安機關追繳了電動自行車計5輛,現均已發還給被害人。
“因為沒有錢用,我們只好通過行騙找點錢花花,這些車子基本上都是我們認識的熟人的,因為通過借車子的方式行騙,只能找熟人才行。”庭審中兩個人道出了犯罪的真實動機。
金壇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尹某、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屬共同犯罪。案發后,尹某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陳某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依法應當從輕處罰。二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系初犯,均可酌情從輕處罰。遂判處被告人尹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