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初中學生主意 90后小伙搶劫50余元鋃鐺入獄
作者:韓遙 發(fā)布時間:2010-10-29 瀏覽次數(shù):671
潘某系一90后小伙,游手好閑,沒有正當職業(yè),整日在社會上游蕩。沒有經濟收入的他,把中學校園看作他的“生財之處”。近日響水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被告人潘某,1991年出生,仗著自己年齡稍大,覺得初中學生基本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好欺負。沒有經濟收入的他,于是便打起了初中學生的主意。2010年1月的一天下午,潘某來到一中學初一年級的男生宿舍,以借錢的名義向學生要錢,學生們不愿意給,他便采用毆打威脅的方式,強行索要學生潘某、王某、徐某等9名學生共計人民幣51.5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劫取多名未成年學生錢財,其行為構成搶劫罪。鑒于被告人潘某認罪態(tài)度較好,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對其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