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他生病還是健康、富有還是貧窮,始終忠于他,直到他離開世界?”美好的結婚誓言,多少夫妻能堅守到老呢?丈夫一方因犯罪在監獄服刑,妻子一紙離婚訴狀遞至法院。近日,射陽法院對該起離婚案件做出了一審判決。

 

原告王某訴稱,原、被告于20055月登記結婚,婚后由于雙方性格不投、生活習慣不同,夫妻產生矛盾。20093月被告因聚眾斗毆被判有期徒刑4年,現在連云港監獄服刑。現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原、被告婚姻離異。

 

被告萬某辯稱,我與原告分居生活三年,天妻感情己破裂,我同意離婚。

 

經審理查明,原、被告于2005513登記結婚,2009229日被告萬某因聚眾斗毆被判有期徒刑4年,現在連云港監獄服刑。原告于2010712訴訟來院,要求離婚。庭審中原、被告均認可沒有共同財產及共同債權債務。

 

本院認為,原、被告雖屬自主婚姻,但婚后原、被告分居時間較長,夫妻互不盡義務,故應認定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遂做出了準予原告王某與被告萬某離婚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