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慘遭輪奸 DNA檢測疑犯顯形
作者:張帆 唐麗寧 發布時間:2010-10-26 瀏覽次數:802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小風、李立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手段,輪流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具有輪奸情節,均已構成強奸罪。但二人犯罪時均未滿十八周歲,應當減輕處罰。且二人認罪態度較好,能自愿認罪,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其中王小風到案后,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系立功,可以減輕處罰。綜合以上情節,決定對被告人王小風與李立均減輕處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小風、李立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手段,輪流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具有輪奸情節,均已構成強奸罪。但二人犯罪時均未滿十八周歲,應當減輕處罰。且二人認罪態度較好,能自愿認罪,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其中王小風到案后,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系立功,可以減輕處罰。綜合以上情節,決定對被告人王小風與李立均減輕處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