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姐來到茅村法庭要求代理弟弟起訴離婚,同來的還有弟媳閆小姐及閆小姐的爸爸。小姐向立案庭介紹說,弟弟先生與閆小姐20093月份登記結婚,但弟弟婚后一周就離開徐州去西班牙打工,因夫妻長期不在一起居住致使感情破裂,現夫妻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離婚,弟弟婚前借其岳父的40000元錢在離婚時歸還。小姐隨后出示了弟弟先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巴塞羅那總領事館辦理的內容為離婚同意和個人委托的兩份公證書。

 

立案庭在審核了小姐提供的相關材料后,為其辦理了立案手續并通知了承辦法官。法官仔細審查了訴狀等材料并詢問三人相關涉案問題后,確認了該離婚案手續齊全合法,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隨即為其辦理了相關的法律手續,40000元借款也當庭付給了閆小姐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