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業秘密 三人獲刑罰
作者:仲苑 山亭 發布時間:2010-10-22 瀏覽次數:693
10月22日下午,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楊某、皺某、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和一年不等,并處罰金共計人民幣100多萬元。
楊某、皺某、王某原系丹陽某包裝設備有限公司的職工,與公司簽有保密協議。2007年7月至2009年8月間,三人利用工作之便,分工協作,王某將公司的殺菌機、皮帶機、橫置螺桿等設備的生產圖紙采用U盤、移動硬盤拷貝的方式竊取后交給鄒某,再由鄒某轉交給楊某進行生產。先后與多家食品公司簽訂14單產品合同,合同金額達1095.351萬元,至案發時被告人楊某已收款932.5294萬元。
經北京國科知識產權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權利人的設備圖紙屬于商業秘密。經評估,楊某等人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給權利人造成的損失合計人民幣223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鄒某、王某在明知公司對涉案圖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情況下,先后謀劃并實施竊取圖紙,并按圖紙進行生產和銷售侵權產品,侵犯了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給權利人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
鑒于三名被告人已認罪悔罪,并積極賠償權利人的損失,法院依法對三人適用緩刑。
審判長謝榮根介紹說,商業秘密與專利有所不同,專利是一種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文件,而商業秘密是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本案中權利人的設備圖紙屬于商業秘密,且權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三名被告人竊取圖紙,按圖生產設備,不需要研發成本,以較低的價格向市場銷售,嚴重侵害了權利人的利益,該行為應當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就我市目前受理的知識產權案件來看,侵犯專利和著作權的案件較多,侵犯商業秘密的案件很少。這是鎮江中院實行知識產權“三審合一”(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審合一)制度以來受理的首例侵犯商業秘密的一審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