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聽著孫女從河南那頭傳來的聲音,老陸不禁老淚縱橫,悲喜交加。這是出現(xiàn)在宜興法院和橋法庭辦公室的感人一幕。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現(xiàn)年61歲的老陸中年喪妻,獨自一人含辛茹苦把兒子帶大,并送他到部隊當兵鍛煉。2004717,老陸將省吃儉用積攢的8萬多元在宜興市和橋鎮(zhèn)買了一套商品房,給已從部隊復員回鄉(xiāng)的小陸成家所用。小陸結(jié)婚后,夫婦倆開了一家飯店,誰知經(jīng)營不善,欠下外債。為了還債,2010715,小陸瞞著父親竟將房屋登記到自己名下,向銀行抵押貸款10萬元。老陸知道后對兒子的行為非常氣憤,認為這是兒子與兒媳的不孝,遂一紙訴狀將他們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贈與,收回房屋。

 

面對父親的舉動,兒子兒媳不解,小陸賭氣離家,在外面租房居住,兒媳干脆帶著孩子回到河南娘家。老陸曾想變賣房產(chǎn),用以還清銀行抵押貸款,然后一人獨自回農(nóng)村過清靜的生活。為修復他們的親情,承辦法官先后十多次找父子倆談話,并動員其親戚、委托代理人一起做外圍工作,從法律規(guī)定到家庭倫理,終于使父子倆達成相互諒解的協(xié)議,兒子小陸承認自己行為的錯誤并向父親作了真誠悔過,請求再給他一次機會,承諾如果以后再有不孝行為,老陸可以隨時收回所贈房屋。此時,老陸的兒媳婦也從河南打來電話,表示馬上帶孩子回宜興。一家人終于又開心地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