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贛榆法院判處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被告人樊某非法種植大量罌粟,被江蘇贛榆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5000元。

 

樊某父親有病在身常常感覺到疼痛,樊某聽說制造毒品的罌粟可以止疼,在求得罌粟種子后,于200910月份在自家房屋后面的承包地內進行撒播種植。今年69日經群眾舉報后被查獲,公安機關清點時發現樊某一共種植了1329株,已遠遠超過了定罪量刑的500株。

 

經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樊某在明知罌粟是毒品原植物的情況下,仍非法種植,數量較大,其行為侵犯了國家對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故依法做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