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盜竊等多次入獄的經歷并沒有促使梅某改過自新,堂而皇之地走進他人家中盜走電動自行車,低價賣給舊貨交易店。不曾想,梅某提供給舊貨店的一張身份證復印件“出賣”了他,公安機關根據該線索將老盜賊梅某抓獲。1018,海安縣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梅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821晚,梅某路過海安鎮一戶人家時,見院門和房門均未鎖,就推門入室,將房間里正在充電一輛電動自行車騎回了家。到家后,看著偷來的車,心里多少有點不安。為毀滅罪證,梅某次日騎著那輛車四處尋找買家,在翻身河附近終于發現一家舊貨交易店,一陣欣喜,他謊稱要去外地出差,將車子低價賣掉。店主擔心車子來路不正,向其索要身份證,并稱不提供證件不買。急于將車子出手的梅某,遂騎車回家取來身份證,拿給店主復印后,得到400元賣車款回了家。

 

崔某發現電動車失竊后,到處查找,功夫不負有心人,在河邊的舊貨店看到了丟失的車子,看過店主提供的賣車人身份證復印件后,崔某徑直來到了海安縣公安局,民警在崔某家中將其抓獲。法庭上,梅某想起了那張身份證,只嘆自己太笨。

 

法院審理后認為,梅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