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辣椒水噴人 搶劫手機被判刑
作者:吳丹 發(fā)布時間:2010-10-19 瀏覽次數:682
為搶他人手機,竟用辣椒往人臉上噴。
由于身上缺錢,蔣某一直想從別人那里弄點來花,但一想偷的話難度有點大,明搶的話容易就被人發(fā)現了,而且傷害到別人還得賠償,遂想找一個既能不被發(fā)現又能很自然的把東西拿到手的方法。今年8月16日,蔣某帶著一瓶辣椒水來到張家港市某網吧上網,看到隔壁正在上網的姜某桌上放了一部手機,拿出身上攜帶的辣椒水就往姜某臉上潑去,受到驚嚇與劇痛的姜某趕緊沖出包間去洗手間清洗。趁此機會,蔣某拿起姜某桌上的手機就離開了網吧。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蔣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使他人脫離對自身財物的控制,實施搶劫,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鑒于被告人蔣斌歸案后自愿認罪、被害人的損失已得到挽回等情節(jié),對被告人蔣某酌情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