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堂弟拖拉發生故障的拖拉機而發生交通事故,撞傷別人的同時,堂哥卻被撞身亡。近日,高郵法院審結這起因義務幫工致死的交通事故。

 

93,王玉全的拖拉機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于是打電話給附近的堂哥王玉寶,叫他開著拖拉機來幫忙。當晚1730分許,王玉寶開著拖拉機到達了王玉全故障拖拉機停放的路邊,在用繩索將兩臺拖拉機拴在一起的時候,李陽駕駛著普通二輪摩托車,從停靠故障拖拉機的路邊高速行駛過來,一下子撞上王玉寶身上。李陽的摩托車也頓時失控,摔倒在地。巧的是,李陽摔倒的瞬間正好趴在王玉寶身上。王玉寶經搶救無效死亡,李陽重傷。經交警部門認定,王玉寶將拖拉機停靠在逆向行駛的道路上,負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李陽負次等責任。李陽經治療用去醫療費74 270.64元。李陽遂將王玉寶的家人及王玉全訴至法院,索賠各項費用113649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玉寶未為其駕駛的拖拉機投保交強險,應由王玉寶在其應當投保的交強險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先行賠償計46 057元;超出交強險賠償限額的部分,由王玉寶與李陽按事故責任承擔,因王玉寶與王玉全之間系義務幫工關系,王玉寶負本起事故主要責任,構成重大過失,故對交強險賠償不足的部分,應由王玉寶與王玉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據此,法院判決王玉寶家人在繼承王玉寶遺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賠償李陽賠償款46 057元;段玉全與王玉寶家人連帶賠償李陽賠償款47 652元(其中王玉寶家人在繼承王玉寶遺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對李陽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