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途中發生車禍 被幫工人連帶擔責
作者:戚新明 發布時間:2010-10-19 瀏覽次數:639
為了幫堂弟拖拉發生故障的拖拉機而發生交通事故,撞傷別人的同時,堂哥卻被撞身亡。近日,高郵法院審結這起因義務幫工致死的交通事故。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玉寶未為其駕駛的拖拉機投保交強險,應由王玉寶在其應當投保的交強險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先行賠償計46 057元;超出交強險賠償限額的部分,由王玉寶與李陽按事故責任承擔,因王玉寶與王玉全之間系義務幫工關系,王玉寶負本起事故主要責任,構成重大過失,故對交強險賠償不足的部分,應由王玉寶與王玉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據此,法院判決王玉寶家人在繼承王玉寶遺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賠償李陽賠償款46 057元;段玉全與王玉寶家人連帶賠償李陽賠償款47 652元(其中王玉寶家人在繼承王玉寶遺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對李陽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