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中央電臺人員 騙取經費百萬余元
作者:陳凱 發布時間:2010-10-18 瀏覽次數:608
日前,江蘇省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施金鑫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沒收財產十萬元。
2009年初至同年9月期間,施某向被害人黃某謊稱其為中央電視臺后勤處的工作人員,受該臺領導委托為一項造價3000萬元的工程物色建筑施工隊伍,并以繳納保證金及活動經費等為由先后騙得黃某共計78.8萬元。騙局被識破后,黃某要求施某歸還錢款,施某又通過虛假匯款的方式從黃某處騙得1.2萬元。施某共騙得被害人黃某80萬元。期間,施某向被害人周某謊稱其負責該臺一項造價400萬元的舊樓改造工程,并以收取好處費為由先后騙得周某共計33.2萬元。騙局識破后,周某要求施某歸還錢款,施某遂制作一張假房產證抵押給被害人周某。至此,施某共計騙得113.2萬元,且全部揮霍。
法院認為,被告人施金鑫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