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陽節前,張老太領到贍養費
作者:唐麗寧 發布時間:2010-10-18 瀏覽次數:560
“謝謝法院,兒子媳婦認錯了,給我贍養費啦!”張老太激動地握著法院調解員的手說。重陽節前一天,相城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贍養糾紛。
張老太有三個兒子,都很孝順,兄弟間也很和睦,楊大和楊三還一起經營飯店,日子過的很紅火。因為楊大是飯店的主要出資人,經濟狀況較好,平時又比較忙,無法照顧家里,張老太就常住在他家中。可是,自從楊三結婚之后,情況就不一樣了。先是楊三決定從大哥的店里退伙,之后,他來見張老太的次數也越來越少,最后竟連贍養費也不給了。楊大與楊二多次勸解,可是楊三仍無動于衷。張老太從小就比較偏愛楊三,看到最心愛的小兒子卻不愿贍養自己,傷心欲絕,一怒之下將他告到法院,“多少贍養費不要緊,我要的是兒子的心意”。
在訴前調解階段,調解員深入了解了當事人的家庭情況。原來,楊三并不是存心不贍養母親,而是與家人之間有些誤會沒有解釋清楚。其中,楊三的妻子吳某是整個案件的關鍵。吳某性格比較強勢,楊三婚后從不敢違背她的意思,從飯店退伙就是吳某要求的,因為她認為飯店分紅不均,楊三沒有分到應得的報酬。不再贍養張老太也是吳某的意思,理由是張老太沒有照顧他們家的小孩。實際上,飯店是楊大一手打理的,讓楊三去幫忙是為了從經濟上扶助他。而張老太沒有照顧到他們的小孩,是因為吳某生下小孩后就一直待業在家,相對于夫妻都很忙碌的楊大,張老太只能有所取舍。
弄清情況后,調解員把說服的重點放在吳某身上,為她澄清誤會,教育她贍養老人是兒女應盡的義務。經過多次調解,吳某終于理解了婆婆和大哥,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楊大和楊二也感覺家里贍養老人的問題鬧到法院很不光彩,協助調解員說服楊三,孝敬老人要有自己的主見。最終,楊三夫婦決定每月負擔張老太一定的生活費。張老太對調解的結果也表示滿意,申請撤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