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拒檢查 持刀傷人受管制
作者:周海燕 楊軍 發布時間:2010-10-14 瀏覽次數:613
日前,漣水法院審結了一起非法行醫、妨害公務案。被告人何某因非法行醫,在執法人員執行公務進程中持刀砍傷民警,被判處管制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被告人何某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設門診,從事診療活動,曾先后兩次被漣水縣衛生局行政處罰。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何某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屬于非法行醫,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被告人何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均已構成妨害公務罪。考慮到被告人系偶爾犯罪,且當庭自愿認罪,酌情均可從輕處罰。據此,漣水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