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重陽節前夕入村辦案為老人解除贍養之憂
作者:董正遠 潘鋒 發布時間:2010-10-14 瀏覽次數:640
經詢問了解到,李大娘養有二個兒子,老伴去世后,小兒子一家以照顧、贍養為由,搬進老人的房屋居住。早年老人身強力壯,起早貪黑操勞、照顧孫子上學,近年來老人已年老體弱,喪失了勞動能力,小兒子一家認為老人是累贅,把老人趕出家門;大兒媳以早已分家為由,拒絕贍養老人。接待法官了解到此情況后,立即由訴訟服務中心主任帶領立案庭的法官驅車到老人村組就地辦案。在村委會,通過兩個多小時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小兒子一家把老人接回家中居住,大兒子表示今后一定要贍養老人,讓老人度過一個愉快的晚年。
臨行時,老人拉著主任及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開,流著淚說:“真是感謝你們呀,我終于又有家了”。
大豐法院針對近年來農村贍養糾紛案件逐年上升的實際情況,院領導高度重視,準確把握案件的特點,加大立案調解力度,多次安排法官進村辦案、就地調解,通過以案釋法,有效化解了家庭糾紛,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樹立了人民法院以人為本,和諧審判,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