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在如皋市桃園鎮司法所內,55名工人依從法官手中按次序領取了執行后所得來的工資,金額最多的是1931元,最少的是20.2元。此案中的工人代表朱海海興奮地說,感謝當地政府,感謝法官為我們想方設法維權。

 

今年830日一早,原如皋誠鵬時裝有限公司的工人上班找老板陳進批領材料時,發現老板留下一張紙條,說因自己管理上出了問題,公司資不抵債,自己再也無力擔負起這樣的局面,只有出走,外出打工,等將來賺到錢再來償還工人工資及債主的錢。

 

得此消息的工人們一下炸開了鍋,她們有幾個月的工錢在老板那兒沒拿得到,這如何是好?后有人提議找鎮政府,群情激憤的工人們擁到政府,有人跑到政府大樓的樓頂要跳樓,局面一度十分混亂。鎮政府果斷采取應急預案,一邊調集派出所、司法所等職能部門通過法律宣傳做工人的思想工作,一邊火速與法院聯系,尋求解決方案。后經談判,55名工人找出3名代表到法院訴訟。此案引起如皋法院黨組的高度重視,院長吳存銀要求承辦法官想方設法為工人維權,確保轄區內的社會穩定。94,如皋法院對55名工人要求給付勞動報酬的案件以調解方式結案。此案發生法律效力后,執行局執行長蔣正華當即來到誠鵬時裝有限公司,經了解,老板陳進是租賃廠房作業,尚欠房主的租金。而可供執行的財產是檢驗臺、熨衣架及工人坐的方木凳等不值錢的物品,估算最多值4萬多元。而55名工人需要執行的工資高達29萬元。

 

蔣正華與司法所所長一起研究執行方案,如將這些物品進行評估,將會產生評估費用,工人的工資將會受到損失,只有采取招標的方式尋找買家才能將損失降到最低。此后,經與工人代表商談,將此案可供執行的財產情況與工人代表交底,工人代表贊成執行法官的做法。9303名買家分別向工人代表先交付押金5000元,到現場實地察看財產后,以投暗標的方式競買,一名買家以超過其他兩名買家的競標價格最終以4.5萬元成交。為順利將執行物交付買家,蔣正華與司法所所長做房主的工作,確保執行物順利執行。

 

此后,蔣正華與司法所所長對55名工人的工資進行分配,確定了13.45%的分配比例方案,工人代表十分贊成這種公平的分配方案。

 

當日,拿到工資的工人們都很興奮,她們說,老板欠下了很多債務,本以為工資會全部泡湯,而政府和法院盡心盡力為我們工人作想,讓我們拿到錢,雖然比例很少,但他們盡了力,我們仍十分感謝他們為我們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