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處罰屢不改 以身試法獲刑罰
作者:陳凱 發布時間:2010-10-13 瀏覽次數:636
因在游戲機房內設置賭博機,曾四次被公安處罰,但屢教不改再次步入法網。日前,江蘇省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詹光峰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三萬元。追繳被告人詹光峰違法所得1386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認為,被告人詹光峰以營利為目的,以投放賭博機方式招引他人賭博,擾亂公共秩序,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應當以賭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因在游戲機房內設置賭博機,曾四次被公安處罰,但屢教不改再次步入法網。日前,江蘇省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詹光峰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三萬元。追繳被告人詹光峰違法所得1386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認為,被告人詹光峰以營利為目的,以投放賭博機方式招引他人賭博,擾亂公共秩序,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應當以賭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