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銅山一少年沉迷虛幻的游戲世界,把現實和虛幻混為一談,然后竟模仿電視劇中的盜竊情節,在現實中也實施盜竊,最終難逃法網,追悔莫及。
吳偉(化名)今年16歲,家住銅山縣某鎮,是名中學生。今年年初,吳偉接觸了網絡游戲,從此便沉迷于此,每逢有零用錢時就跑到網吧,直到錢花完為止。2010年7月9日,正是暑假期間,吳偉和其在網吧認識的朋友李建(化名,18歲)一起上網,到了晚上10點多,兩人的零用錢都全部花完了,游戲沒有玩過癮,兩人心癢癢地難受。突然一部電視劇中劇中人盜竊的一幕從吳偉腦海中閃過,于是便向李建提議去偷東西賣錢上網,李建也是網癮未盡,當即同意。于是兩人便商量起來踩點、時間等細節問題。
2010年7月11日凌晨兩點鐘,兩人帶著美工刀、鐵棍、手套等物騎著電動車來到一家數碼電腦專賣店,李建望風并負責接應,吳偉佩戴手套,持鐵棍撬開該店的卷簾門并將玻璃門砸爛后,進入室內盜竊電腦主機、液晶顯示器、EVD播放機、MP3、MP4、MP5、U盤、內存卡、音箱、攝像頭、數據線、USB充電器等物及500余元現金,后二人將所盜財物拿到李建家中分贓。經鑒定,上述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4700余元。兩日后,吳偉拿著盜竊來的MP3、MP4等物到鎮上一音像店銷贓,誰知該音像店店主竟是失主的朋友,覺察到可疑之處,便向公安機關報了案。公安機關傳喚詢問后,吳偉和李建對其結伙盜竊的事實供認不諱。
在庭審中,被告人吳偉供述自己犯罪的原因竟是“由于長時間上網,把網絡和現實混為一談,感覺到玩游戲很刺激,然后就想模仿電視劇中的一些東西,然后就去模仿了”。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吳偉、李建結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遂判處被告人吳偉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判處被告人李建犯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