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少女相約與90后男網友見面,吃喝之后男網友竟強行與女網友發生性關系。10月8日,通州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郭某某、倪某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0年5月11日,被告人郭某某(18歲)與女網友周某某(19歲)、王某約好見面,并邀請被告人倪某和同學徐某某一同前往。當日,5人在海邊玩耍后夜宿徐某某家中。次日下午,5人在飯店吃飯,周某某喝醉酒后與徐某某、周某某、王某乘出租車先行離開。被告人倪某即開車與被告人郭某某追上出租車,將周某某抱上自己的汽車。當夜20時30分左右,被告人倪某、郭某某將汽車開至偏僻無人居住的海堤停下,以將周某某一人扔在海堤上相威脅,欲強行與周某某發生性關系。后被告人倪某讓被告人郭某某下車,自己在汽車副駕駛位置放下座位后對周某某實施了奸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