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青年利用事先獲得的市政府等二十二家單位的工作人員姓名、單位地址及電話號碼等相關信息,冒充三陪女給43位部門領導寫信和發信息敲詐勒索171000元。近日,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起案件,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劉亮有期徒刑兩年。

 

20104月中旬,劉亮在網上聊天,一個陌生的叫做“天涯”的人要求加他為好友,劉亮就和這個人聊了起來,“天涯”給劉亮說有一個掙錢的機會很簡單,問劉亮有沒有興趣,得到劉亮的答復之后,“天涯”隨后就把市委、市政府、區、縣政府及市地稅局、物價局等二十二個單位的工作人員姓名、單位地址及電話號碼等相關信息發給了劉亮,說這些人表面上是人民公仆,其實“都不干凈”,讓劉亮從他那里買二張儲蓄卡,以三陪女名義給這些領導寫信,從這些人手里“搞些錢”,實現“社會正義”。劉亮依照“天涯“的指示開始策劃如何寫信。

 

416420短短四天的時間內,劉亮以三陪女“小潔”的名義,分別給上述單位的四十三位領導寫信和發信息,內容大多是:“大哥您好,我叫小潔,原來在酒店的那個晚上還記得吧!……”,“最近生意不好,家里又出了些事情,急著用錢,走投無路才想到您,這個城市我只認識您一個人,幸虧那天晚上偷看了您的隨身物品才知道了您的聯系方式……請在三天之內借4000元給我。”(所“借”錢數2000元、4000元、5000元不等),“若這點小的請求您都不幫忙,我這三陪女可什么都無所謂,什么事都干的出來,我一定到您的單位登門相借……”,“您那么有頭有臉的人物,不會因為這點小事而影響了您的家庭和前途吧……”, “在登門之前我會打市紀委和省紀委的電話通知您,請您把錢通過自動取款機轉賬到我爸爸的郵政卡上,卡號是……。”

 

一人收到信息后立即報警,公安機關根據受害人提供的線索,利用刑偵技術手段在420當天將劉亮抓獲歸案。被告人劉亮歸案后,如實供述了其向43人寄勒索信的事實。當日,公安機關向郵政局發出指令扣押了劉亮所郵向43人的勒索信件,43人的敲詐信件均予以截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亮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他人隱私相要挾,勒索財物,數額巨大,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劉亮在因敲詐勒索犯罪被抓獲后,如實供述了司法機關不掌握的較重的郵寄信件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應當從輕處罰;劉亮在其實施犯罪的過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且公安機關根據被告人劉亮的供述,截留了相關信件,沒有造成實際影響,依法應予減輕處罰。法院根據劉亮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規定,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劉亮有期徒刑兩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