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在逃仍作案 囂張逃犯獲刑六年
作者:王文睿 發布時間:2010-10-08 瀏覽次數:702
昨日,銅山法院判決被告人李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
現年20歲的李某于2009年4月被公安部門網上追逃,起因是在一次酒后與鄰居的爭斗中李某持刀捅刺被害人,致使被害人胃腸破裂并手術,經法醫鑒定為重傷,隨后李某為躲避法律制裁而逃跑。2009年7月,李某逃至安徽蕭縣一帶,仍然沒有一絲收斂,在“朋友”的糾集下參與斗毆,對方人員駕車逃跑后,李某又與吳某、張某(均已判刑)等人持長矛、砍刀、磚塊等物將對方駕乘的車輛逼停,欲拉開車門對車內人員毆打,因未拉開車門,遂結伙將車輛砸壞,此后李某繼續逃亡。
今年初,獨自一人的李某無意中遇到同鎮的居民老趙,老趙知道李某負案在逃,欲對其抓捕、扭送,年輕力壯的李某僥幸逃脫。隨后不到3天,李某即糾集多人持砍刀至某水庫處,結伙持刀對在此洗澡的老趙進行毆打,致老趙后背受傷。經法醫鑒定,老趙的傷情構成輕微傷。
銅山法院依法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因瑣事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重傷,受他人糾集積極參與持械聚眾斗毆,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李某一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并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