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盆墜樓砸死農民工 法院調解獲賠22萬
作者:朱先明 發布時間:2010-09-30 瀏覽次數:715
近日,在江蘇連云港開發區久和國際生態型花園生活區的一幢樓下,一名40多歲的農民工文某被樓上陽臺墜落的花盆砸中頭部,當場死亡。
據住在該樓附近的一位居民介紹,當天下午16時25分左右,這位農民工經過樓下,突然“砰”地一聲,聽到大聲慘叫,就再也沒有動靜。當時,附近的居民就迅速圍攏過來一看,躺在地上的農民工的頭部仍在流血,但已經停止了呼吸。
墜落花盆的那幢樓共有7層,從農民工砸中的地勢看,花盆應該是從該幢樓西單元房掉下的。據小區物業管理人員介紹,事發太突然,他當時走在前面,只聽到后面大叫一聲,然后他趕緊回頭,看到一個中年人已經倒在地上,旁邊摔壞的花盆散落著花。他意識到這人一定被砸的不輕,就趕緊撥打了110報警電話,民警迅速趕到了現場,進行了勘察并找了花盆的主人,還對該棟樓的西單元樓房逐層敲門查看,但是一時無法確定花盆的主人。
隨丈夫在連云港打工的文某妻子,遂將這幢樓的人全部告到法院,引起了該棟樓居民的不滿。
連云法院民一庭主審法官告訴筆者,這是一起典型的侵權案例,高空墜物適用于法律中舉證倒置原則:被砸者只要證明其路過該處且被該樓上墜物砸傷,就完成了他的舉證。剩下的就是該樓業主舉證自己未拋物。未能舉證或者確系無法找到實際拋物者的,該樓道全體業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據了解,為了和諧司法,確保該案得到公正合理的解決,辦案法官在接案的當日,冒雨前往事發地點進行實地調查,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邀請有關專家進行科學測試,找到了墜落花盆的大體方位。接著,法官又馬不停蹄地找到該棟樓房的7層住戶張某,在做了大量的說服教育工作后,張某終于承認了花盆是他家的。他說,這次事件對兩個家庭來說都是不幸的,我們愿意接受法院的調解。他在向死者家屬道歉后,主動先拿出5萬元處理善后事宜。經過法院的四次調解,25日上午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張某一次性賠償死者家屬22萬元,實現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