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課上意外受傷 老師離場學校擔責
作者:鎮江市開發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0-09-30 瀏覽次數:663
體育課上老師擅自離開操場,學生游戲不慎摔傷。近日,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審結了學生狀告學校要求賠償的案件。
陳某和劉某是新區某小學四年級的同班同學,
經查明,“對蛐蛐”游戲是一種具有一定危險性的單腳跳對抗性游戲,在體育課的自由活動期間,老師擅自離開操場,學生在無人監管的情況下活動,以致未能預防事故的發生。考慮到劉某是在上課時受傷,校方在此次事故中未盡監管職責,具有一定過錯,此外,劉某仍在學校讀書,法官請到校方相關領導參加調解,希望能協商解決賠償問題。
經過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學校賠償劉某醫藥費1萬元,糾紛就此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