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課上老師擅自離開操場,學生游戲不慎摔傷。近日,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審結了學生狀告學校要求賠償的案件。

 

陳某和劉某是新區某小學四年級的同班同學,201045,在學校上體育課時的自由活動階段,兩人玩俗稱對蛐蛐的游戲,在相互追逐中陳某不慎將劉某撞倒,劉某摔傷。陳某受傷后立即被送往新區醫院治療,經診斷為右腿粉碎性骨折,住院開刀治療,共花去醫藥費1萬余元。劉某出院后,其家屬多次找到學校,要求學校給個說法,均未能解決。86,在監護人的代理下,劉某將學校告上法庭。

 

經查明,“對蛐蛐”游戲是一種具有一定危險性的單腳跳對抗性游戲,在體育課的自由活動期間,老師擅自離開操場,學生在無人監管的情況下活動,以致未能預防事故的發生。考慮到劉某是在上課時受傷,校方在此次事故中未盡監管職責,具有一定過錯,此外,劉某仍在學校讀書,法官請到校方相關領導參加調解,希望能協商解決賠償問題。

 

經過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學校賠償劉某醫藥費1萬元,糾紛就此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