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二租起糾紛 法庭調解定紛爭
作者:肖文明 發布時間:2010-09-28 瀏覽次數:574
2010年年初,某紡織公司與豐利鎮某村經濟合作社就該村一塊空地簽訂了一份土地租賃合同,合同生效后,某紡織公司按約給付了租金,但并未實際使用該塊土地。某船舶公司因生產需要,于8月份在同一塊土地上建起了船臺,為此雙方發生爭執并一度大打出手,在經鎮村相關部分多次調解未果后,某紡織公司一紙訴狀將某船舶公司告至法院,請求法院排除妨礙。
拼茶法庭受理后,于日前會同鎮黨委政府相關部門以及該村領導一道到現場進行了調解。在經過現場查看和對雙方的舉證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后發現,盡管雙方都主張對該爭議土地享有租賃使用權,但實際上系雙方對租賃土地位置的誤解,法庭當場對雙方進行了釋明。考慮到某船舶公司已經簽訂了6條船舶的訂單,如不能按期交付將會帶來嚴重的損失,同時某紡織公司堆該土地目前并無實際使用的需要,法庭又再次進行了調解,最終促成雙方握手言和,由某紡織公司經出租方同意后將該土地轉租給某船舶公司。一起一度大打出手導致多人受傷的案件在該庭現場調解下終于得到圓滿解決,得到雙方當事人和鎮黨委政府以及村領導們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