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來汽車去抵押 合同詐騙獲徒刑
作者:永南 小季 發布時間:2010-09-27 瀏覽次數:667
三個月內瘋狂騙租汽車7輛,質押借款22萬元,日前,被告人顧某在通州法院受審,并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被告人顧某曾因犯盜竊罪,于2001年4月及2003年6月分別被原通州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06年9月至12月間,被告人顧某與王某(因該案已被判刑)經共同計議后,以騙租汽車用于質押借款的方法進行詐騙,先后從南通市通州區某汽車租賃服務部等單位騙租汽車7輛(合計價值人民幣352280元),分別質押給江蘇省常州市的宗某某、陶某某等人,共質押借款人民幣220000元,并揮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