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婚約財產糾紛。說起案件來朧去脈、調解過程的一波三折,真讓人啼笑皆非。

 

原告王強因被告張小燕不愿與之注冊結婚,遂一紙訴狀將張小燕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返還定親彩禮(其中現金80800元、黃金飾品八件、白金情侶戒一枚、白金鉆戒一枚)。被告如期出席庭審,答辯稱:只收到現金30800元、黃金飾品八件。原告為證明自己所言非虛,提供了現金取款憑證、定親當天用于裝現金的紅色方形紙袋、鉆戒保養記錄、情侶戒照片、張小燕佩戴鉆戒拍攝的婚紗照和生活照、原、被告對話錄音等資料,還有兩位媒人證言。證據之詳實多樣,讓所有人都佩服原告在取證上做的周密安排和對待戀愛婚姻關系上的謹小慎微。原告的做法著實激怒了被告一家,原本是奔著結成親家的想法,為成就小兩口的幸福做了一定的物質準備,眼看著就要修成正果,原告卻提出要女方陪嫁百萬家財才能登記結婚,雖然被告家境殷實,但面對原告的無理要求和過往的種種不適當行為,不免懷疑原告與被告結婚的誠意,現原告又處心積慮將三人告上法庭,心中甚是憤恨。為了追回有限的損失,被告在法庭上拒不承認原告起訴事實。這不僅讓本來清晰的案件事實變得撲朔迷離,更讓原被告雙方有了口舌之爭,矛盾愈顯激化,最后竟無視法庭紀律,不顧法庭勸阻,在休庭期間雙方親屬和當事人猛然扭打起來,經過法庭訓誡,才平息事態。案情如此急轉直下,法官想要通過調解化解紛爭,讓彼此走出婚約的“套”,那真得費工夫、細思量。

 

通過合理配置舉證責任,綜合分析雙方提供的人證物證,參考約定俗成的鄉規民俗,加上揣摩當事人處于大齡適婚階段,急于盡早解決糾紛另覓婚姻對象的心理,法官巧妙采用分頭調解方式,從情、理、法角度開展雙方思想工作,適時提出合理的調解方案,微調平衡雙方差距。最終使勢成水火的雙方心平氣和地達成一致調解協議,并當場完成財物交接手續,從此互不糾葛,在婚姻的道路上,繼續尋找各自的一片天。

 

作為一起案件,這樁婚約財產糾紛法院已圓滿審結,但作為一種社會現象,不能說常發卻甚為典型,對尚在婚姻大門外尋尋覓覓的青年男女們、對盼望著子女喜結連理佳偶天成的父母們都有一定的警示意義。勿貪錢財少算計,勿論嫁禮貴與輕,直問姻緣由何系,覓得真心換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