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凡事不必太計較,退一步海闊天空。可家住宜興市丁蜀鎮的王阿公都八旬高齡了,還沒有悟透這簡單的人生道理,還要為自己一時沖動付出代價,繼而與人對簿公堂。

 

糾紛因晾曬衣服而起。現年29歲的陳丹(化名)租住在王阿公的樓上,大家是鄰居平日里見面都客客氣氣的,不曾想因一點小事起了爭執、傷了和氣。原來,在201052,陳丹將洗好的衣服掛到陽臺外晾干,因衣服未經洗衣機脫水,滴下來的水正好落至樓下王阿公家晾曬的被子上。樓下婆婆發現后就在自家陽臺上罵了幾句,陳丹聽到后就回應:“你罵人不要罵我父母”,于是雙方拉開口角之戰。當時,王阿公在屋里看電視,聽到雙方爭吵就直接跑到三樓,抓住陳丹的手腕要拉她到二樓去看滴濕的被子,陳丹不肯下樓,拉扯過程腰部撞到防盜門的把手上,情急之下的陳丹對王阿公說:“我有身孕”,王阿公被隨即跟上樓的妻子和女兒拉開。解釋了幾句后兩家人并沒有繼續糾纏下去。53日上午,陳丹發現身體有少量出血,但是并沒有太多在意。58,再次出血并伴有肚子疼痛,因適逢周末而未立即上醫院,一直到510日早上去醫院檢查時,被診斷為早孕流產,立即施行了流產清宮手術。失去孩子的陳丹精神大受打擊,認為這次流產事出有因,是前幾日被王阿公拉扯而致,陳丹遂向派出所報案,派出所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詢問后而未作處理。為此,陳丹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醫療費619.8元,并承擔精神損失2萬元。

 

在法庭上,被告王阿公認為,他年事已高,已經八十一歲,且身體也不好,只是雙方在爭執過程中抓住陳丹的手腕,當陳丹表明自己懷孕時他立即松開了手,前后抓住陳丹的時間也只有二、三分鐘,根本沒有強行拉扯。醫院的病歷中記載陳丹是隔夜自己撞到墻上導致流產的,如果當時拉扯至流產不應該間隔8天,而且陳丹也沒有證據證明第二天就有出血等流產早期現象。針對王阿公的辯駁,陳丹認為,自己是初次懷孕,根本沒有經驗,在53日上午有出血癥狀后因下午就停止了根本沒有想到會流產,所以也未上醫院進行保胎。52王阿公用力抓住她的手臂搖晃,她因此撞到門上并且告訴有懷孕一事,當時王阿公仍不肯松手,他女兒怕出事才強行拉開王阿公的手。511報警時所拍攝的照片仍清晰可見她手臂上青紫的傷痕。

 

此案最終經法庭調解有了雙方都滿意的說法。承辦法官對王阿公耐心勸導:陳丹的流產雖然不是在雙方爭執時發生,且時間上已間隔8天,但從陳丹對醫生的客觀陳述看,并不能排除流產與當時爭執中拉扯不存在因果關系。陳丹因此次流產的確在身心上造成了一定的傷害。在法官有理有據的解釋下,雙方終于互體互諒,達成一致意見,由王阿公支付陳丹醫療費619.8元,補償損失2000元。王阿公當庭支付了全部款項。事后王阿公深有感觸:還是要做好鄰居。有事好商量,有話好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