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一商人來中國大陸經營絲綢生意,欠下數十萬貨款不付,債權人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法院研究決定,已于近日對該韓國商人實施十五天司法拘留。

 

拒不付錢成“老賴”

 

十年前,韓國商人宋某來到中國遼寧省丹東市拓展絲綢生意,隨后即與蘇州吳中區的尤某建立了長期絲綢原料買賣合作關系。期間,宋某欠下尤某貨款五十余萬元不還,尤某多欠向宋某催討還錢,但宋某不予理睬,因其長期居住在丹東市,尤某趕到丹東其又避而不見。沒有辦法的尤某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作出判決,要求宋某十日內向尤某支付拖欠的貨款。判決生效后,宋某依然拒不履行付款義務,尤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與法院“躲起貓貓”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向宋某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履行付款義務,其不理睬;法官打電話給他,他要么含糊其詞,要么到后來干脆不接;法院發傳票要他到法院談話也沒有回應。對此種莫視法律的惡劣情形,法院成立執行小組赴丹東執行,向丹東各商業銀行查詢宋某的銀行存款,但沒有任何收獲。經研究,決定對宋某實施原定計劃——司法拘留。

 

千里外“請賴入甕”

 

為不打草驚蛇,以防宋某聞風逃走,只由承辦法官與負責認人的尤某裝作談生意進入宋某居住的某小區別墅,執行小組其他人員在外以候其變。進入該別墅后,發現這里其實是一間工場,宋某并不在。經與該工場老板樸某寒喧,得知其與宋某是朋友,承辦法官遂裝作有重要生意與宋某談,要其代為聯系。經樸某電話聯系,宋某同意見面,并將地點約在一飯店內。隨后,承辦法官、尤某、樸某來到所定飯店等待宋某,過了會,宋某的身影終于出現,隨即被早已先期趕至設伏的執行小組其他人員一舉抓獲,并直接押送至丹東市拘留所司法拘留。